配镜常识 九成太阳镜抽样合格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专电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79种产品,合格74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7%。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

  棱镜度不合格。据介绍,太阳镜的棱镜度应为零,若镜片有棱镜度,配戴者则会产生视物移焦,加剧眼肌及视神经的无序调节等。

  可见光透射比项目不合格。太阳镜的不同光透射比对应不同的类别,而不同类别的太阳镜用途和功能又完全不同。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没有正确标注可见光透射比的类别。正确标注太阳镜光透射比的类别能够指导消费者根据使用的目的和用途选购产品。

  上海自我眼镜有限公司的“酷O(QO)”遮阳镜在抽查中被列为“质量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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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购勿忘看标志

  消费者在选购太阳镜时务必注意学会看懂产品标志。

  ●有关防紫外功能的标志。

  为了保护眼睛的健康,可以选择具有防紫外功能的太阳镜,尽量消除380nm以下的紫外线。选购时应特别注意玻璃镜片的防紫外功能。

  ●有关性能的标志。

  具有防护性能的太阳镜,其镜片采用诸如PC片等抗冲击的材料制作,在标签和说明书上往往会标上“有抗冲击性能”、“通过美国FDA认证”、“符合欧美标准”等等。

  ●镜片颜色深浅符合使用目的。

  要使太阳镜能有效遮挡夏季强光,眼镜的颜色应有足够的深度,

  但骑车或驾车者,不要选择颜色太深的镜片。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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