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症状 不要让青光眼偷走你的视力


  青光眼是一类常见的可引起视神经损害、视野损害,并导致失明的眼病。患者常有眼压异常增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疗,患者就会出现视野逐渐缩窄、视力不断下降,严重者会导致眼底视神经完全萎缩,甚至造成失明。青光眼是仅次于白内障的第二大致盲眼病,但白内障可通过手术治愈,青光眼则导致不可逆性盲。

  多数人早期不知患有青光眼

  青光眼可发生与任何年龄,同时随着年龄增大,青光眼的患病率也会逐渐增高。由于青光眼视觉损害发展缓慢或者只影响病人的周边视力,故而有人又将青光眼称为“视力的窃贼”,当青光眼患者感到视力下降时已为晚期,失去了治疗机会。

  据资料显示,估计到2020年全球将有青光眼患者7960万,在发达国家50%的患者、发展中国家90%的患者在早期都不知道自己患有青光眼,因此未能得到及时诊治,导致眼盲。

  青光眼病因多种多样、表现各异

  青光眼是一类较为复杂的眼病,不同类型的青光眼发病情况也不同。通常包括原发性、继发性、先天性青光眼三大类。原发性青光眼通常可分为急性与慢性两大类,同时根据发病时前房角的状态又可分为开角型青光眼和闭角型青光眼两类。

  一般对于急性青光眼患者有明显的眼部症状,可分为小发作与大发作。小发作通常是见于在暗处停留过久或夜间出现眼胀、鼻根部发酸、视物模糊,虹视等,这是由于在暗处瞳孔扩大、前房角关闭、眼压升高所致,这类患者经过休息或到强光下后多可缓解,并到医院就诊后给以所缩瞳剂也较易于缓解。大发作患者会出现剧烈眼痛、头痛、恶心、呕吐,患者角膜水肿、前房变浅、瞳孔散大、眼压升高。此时要及时到医院检查,若不及时降低眼压,很易于造成失明。

  慢性青光眼早期无症状或症状轻微,患者往往不能察觉。一般到中晚期才发现,或患者偶然用手挡住一只眼,发现另一只眼几乎失明才来就诊,此时已到晚期。这种类型的青光眼由于早期难于发现,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同时,如果患眼看见彩圈,同时还出现视物模糊、眼胀、鼻根部酸痛、头痛等症状,尤其对某些老年人,夜晚出现的虹视现象千万不可轻视,很有可能是闭角型青光眼小发作时的症状之一。

  青光眼要尽早发现、合理治疗

  虽然青光眼的视神经损伤是不可逆的,但可以预防、控制和减缓,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早期发现。

  青光眼可通过采取药物治疗、激光治疗和手术治疗,大多可得到有效地控制。早期初次发作的闭角型青光眼可以采用简单、并发症很少的激光治疗(激光虹膜切开术)。多次发作、房角有粘连、视神经有损害的闭角型青光眼一般采用手术治疗(小梁切除术)。对于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如果眼压不太高、视神经损害不严重可先药物治疗。如果眼压较高、药物不能控制,或者视神经损伤严重、青年性青光眼等应该考虑采用手术治疗。

  35岁以上人群应定期进行青光眼筛查

  广义地说,所有成年人每隔几年都应做青光眼的筛查。一般说来,在35岁到40岁应进行一次青光眼排除检查,40岁以后每2~3年检查一次,60岁以后每1~2年检查一次。

  同时,对于50岁以上的人、有青光眼家族史、糖尿病者、高度近视者(度数大于600度),夜间低血压,硬化性及缺血性血管病变,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者等青光眼高危人群,要进行重点检查。此外,对于有类似青光眼症状者,包括眼胀、眼痛、虹视(视物有彩晕);在暗环境中容易发生眼胀痛;自觉视物范围变小,不明原因的视疲劳等也要进行筛查。

  通常,检测眼压是发现青光眼的一项重要指标。但目前认为,仅测量眼压有其局限性,因为50%的青光眼偶尔查眼压是正常的。只有把它同眼底视神经检查等多种眼科检查综合起来,才会更有意义。现在比较好的监测方法是进行眼底照相,观察有无青光眼性视神经改变,这对发现早期青光眼是非常必要的。

  青光眼患者要终身随诊

  由于青光眼的不可逆性,对于已经确定为青光眼的患者,应遵照医生提出的方案进行治疗,并需要终身定期随诊,对眼压、视神经、视功能进行随诊监测,以便医生全面、准确地掌握患者病情的动态变化,做出正确的治疗。

  对于手术后的青光眼患者要定期进行复查,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眼压、滤过泡情况、眼前房深度、视神经与视野的情况,另外也需要注意晶状体以及视力等改变。治疗青光眼的终目的是保护视功能,从而防止患者现有的生存质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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