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症状 弱视患者的配镜原则


哈尔滨爱尔眼科医院张世元主任介绍,多数弱视患者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屈光不正,首先需要配戴矫正眼镜,其配镜原则如下:
 

1.伴内斜视的弱视


首次配镜要给予足度镜矫正,配镜后要定期复查视力,每半年至1年重新散瞳验光1次。

 

2.伴外斜视的弱视


学龄前儿童,如远视度≤250度,且对视力影响不大,可暂不配镜。超过250度时应获得后矫正视力较低度数处方,但一般减少不超
过1/3。
 

3.无斜视的弱视


按验光结果,以矫正视力为原则,根据屈光状态、视力、年龄、给予配镜处方。在试镜基础上,在获得视力的镜片中进行筛
选。
 

4.带有散光的弱视


原则上不予增减,按实际结果处方。对高度远视散光与近视散光,可酌情减量。应半年至1年验光1次,根据屈光状况、斜视度及矫正
视力情况的变化而变换眼镜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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